1、组织领导:学校领导、值班领导、年级组长及班主任教师
2、报告程序:
(1)医务室(2)值班领导(3)学校校长
3、处置措施
(1)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对学生密切观察,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要及时查明原因,并及时救治因病因伤学生和报告学校安全部。
(2)如果学生出现严重情况(如休克、昏厥、腹泻不止骨折等),教师一边及时送学生去医院救治,一边及时报告学校校长。
(3)如果学生的伤病不宜由学校教师护送,教师要及时向卫生室报告,请求立即赶往现场救治。
(4)任何教职工发现或接到学生伤病报告,都要毫不犹豫迅速将伤病学生送到医院救治。同时要及时向学校值班领导和校长报告。
(5)如果情况危急,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,并按照校长指令拨打“120”救护。
(6)在救护学生的同时,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,并要求家长及时赶到医院。
(7)如果学生伤情特别危急,由医院决定是否转院救治。
(8)如果医院要求先缴纳救治伤病学生的医疗费用,由教师请先垫付医疗费用,待家长到达后予以核计费用(保存好票据)。
(9)教师带领学生救治前,必须及时向其他教师进行班级工作移交。